被称为“清末四大奇案”之一的“刺马案”,案情扑朔迷离,后来的文章、图书及其他记载多以“情杀”视之。近来,以此案为题材的影视作品又使公众对此产生兴趣。即将由天津古籍出版社出版的《马新贻文史集成》一书对此案提出了新的见解。应本刊之邀,作者将书中文章摘编此文,以飨读者。
1870年8月23日,江宁(今南京)将军魁玉飞章入奏:两江总督马新贻遇刺身亡。同治帝喻之为“武元衡盗起身旁”。(1)慈禧太后惊问:“这事岂不甚奇?”曾国藩诚惶诚恐地回答:“这事很奇。”(2)李鸿章若有所思:“谷山近事奇绝,亦向来所无。”(3)由于案犯张汶详(4)供词闪烁,主审大员奏案含糊,此案一拖半年之久不能结案,于是各种传闻蜂起,不经之语飞短流长,使此案更加扑朔迷离,后人称之为“清末四大奇案”之一。
马新贻遇刺
1870年8月21日,又到总督阅视武弁投射的日子。这天突降大雨,总督阅射只好推迟。22日,天气转晴,两江总督马新贻一大早徒步来到督署西边的校场演武厅,亲自阅射。每年一度的总督阅射,是当时江宁的一大盛典,允许百姓参观,因此马新贻阅毕回署的箭道两旁挤满了围观的群众。当他走到后院门外时,一人突然跪道求助,此人是马新贻的同乡,山东郓城武生王咸镇,之前马新贻已两次给予资助。武巡捕叶化龙将他推开,唐得金上前查问,其他人仍照直前行。走了两三步,又有一人,一边高呼冤枉,一边直扑马新贻,只见一把明亮的匕首一闪,迅速刺入马新贻右胁肋。马新贻啊呀一声,扑倒在地。跟随差弁方秉仁上前抓住那人的辫子,夺过他手中的匕首。其他差弁一拥而上,将其扭住。中军副将喻吉三听到呼喊,急忙赶到,喝令将凶犯捆缚。该犯既不抗拒,又不逃跑,从容就缚,口中不停地说:“养兵千日,用在一朝。大丈夫一人做事一人当,今日拼命,20年后又是一条好汉。”说毕仰天狂笑。家丁张荣急忙扶起马新贻,见其面如土色,双手紧抱胸部,右臂紧紧夹着右肋,萎缩着身子,已不能站立。差弁取下门板,将其抬进督署上房。
中军副将喻吉三一边命巡捕将凶犯押到督署候讯,一边差人飞报江宁将军魁玉和司道各员。魁玉闻讯大惊失色,飞奔督署探视。马新贻仰卧榻上,呼吸困难,精神萎靡,生命垂危。探视伤口,匕首刺进右胁肋,深至数寸。魁玉看后,随即走出上房,讯诘凶犯。再三讯问,案犯只供称:系河南人,名张汶详。讯其行刺缘由,一味闪烁,坚不吐实。魁玉气急,喝令将凶犯带往上元县严刑讯究。
马新贻气息奄奄,自知命不能保,口授遗疏,令嗣子毓桢代书,请魁玉代呈朝廷。午后,马新贻已再不能言,延至23日下午2时许,因伤势过重,救治无效,遽尔殒命。正处英年的马新贻一下子从颠峰跌落到地,淹没在茫茫宦海之中,成为人生世界的匆匆过客。
魁玉回到将军府,饬委藩司梅启照、署盐道凌焕、江宁知府冯柏年、署理上元县知县胡裕燕、江宁知县莫祥芝、候补知府孙云锦、候补知县沈启鹏、陈云选等连夜讯诘。张汶详语言颠倒,毫无确供。8月23日,加派臬司贾益谦、候补道勒方、候补知府钱海永、皖南道李荣、江苏候补道孙衣言、山东候补道袁保庆等轮流审讯。魁玉一面督饬司道各员继续会审,力图得到确供,一面立即拟摺,由驿600里紧急驰奏朝廷。
魁玉担纲初审
魁玉的奏摺8月28日到京,同治帝览后“实深骇异”。两江总督乃兼圻大臣,竟在督署重地被刺身亡,实在是对风雨飘摇的清王朝的一次冲击。29日,清廷连发四道谕旨。第一,命“魁玉督同司道各官赶紧严讯,务得确情,尽法惩办。”(5)第二,“曾国藩著调补两江总督,未到任以前著魁玉暂行兼署。”(6)第三,密旨安徽巡抚英翰加强长江防务和地方治安。(7)第四,“著魁玉督饬司道各官,设法熬审,务将因何行刺缘由及有无主使之人一一审出,据实奏闻。”(8)
上谕未到江宁,27日魁玉又急奏:“拿获行刺之凶犯,始则一味混供,迨昼夜研鞫,据供系河南人,名张汶详,直认行刺不讳,而讯其行刺之由,尚属支离狡诈”。(9)9月3日,清廷立即谕旨:“情节重大,亟应严切根究”,“务将行刺缘由究出,不得含混奏结”。(10)魁玉一日接到四道上谕,这才体会到个中滋味,仅仅告知“一味闪烁”,“语言颠倒”,“支离狡诈”既不能让朝廷满意,也不能屏止众口。果然,王公大臣纷纷议奏。给事中王书瑞奏道:督臣遇害,疆臣人人自危,其中有牵掣窒疑之处,应派亲信大臣彻底根究,勿使稍有隐饰。5日,清廷再下谕令:“惟以兼圻重臣,督署要地,竟有不法凶徒潜入署中,白昼行刺,断非该犯一人挟仇逞凶,已可概见。现在该犯尚无确供,亟须彻底根究。著张之万驰赴江宁,会同魁玉督饬司道各员,将该犯设法熬审,务将其中情节确切研讯,奏明办理,不得稍有含混。”(11)清廷一开始就意识到此案的严重性,现在又怀疑非张汶详一人所为,因此口气越来越严厉。
18日,清廷又下谕旨:“张汶详行刺督臣一案,断非该犯一人逞忿行凶,必应彻底研鞫,严究主使,尽法惩办。现审情形若何?魁玉此次摺内并未提及。前已明降谕旨,令张之万驰赴江宁会同审办。即著该漕督迅速赴审,弗稍迟延。魁玉亦当督饬司道等官,详细审讯,务得确供,不得以等候张之万为辞,稍形松懈,此事案情重大,断不准存化大为小之心,希图草率了事也。”(12)清廷明确提出“严究主使”,从而抓住了本案的症结。对魁玉审案,似乎不耐烦了,字里行间充满了斥责,态度更加严厉。
24日,魁玉带着几分委屈,几分无奈,几分惶恐,再次奏陈:伏思前督臣马新贻被刺一案,案情重大,张汶详刁狡异常,奴才督饬司道昼夜研审。张汶详自知罪大恶极,必遭极刑,所供各情一味支离。讯其行刺缘由,则坚称既已拼命做事,甘受碎剐。如果用刑过久,又恐凶犯仓瘁致命。不过,魁玉多少还是向朝廷报告一些进展,已审出张汶详是“漏网发逆头目”,曾在太平军侍王李世贤名下领兵打仗,进攻漳州,转战安徽、江西、广东、福建、浙江等地。张汶详的女儿张宝珍,儿子张长幅,同居之舅嫂罗王氏已被拿获,现在飞咨山西巡抚何,要求押解张汶详所供时金彪归案对质。唯有此案的核心即行刺缘由仍无确供。
至此,魁玉审理刺马案已月余,每次奏报几乎不离“一味闪烁”,“语言颠倒”,“一味支离”。那么张汶详“闪烁”的是什么?“支离”的又是什么呢?魁玉没有奏报。说穿了,恐怕不仅仅是张汶详在支离,魁玉、梅启照这些承审大员也在支离吧!例如张汶详关于马新贻通“回匪”的供词,虽然是无稽之谈,但魁玉并没奏报。陈功懋在《张文详刺马新贻案真相》一文中说,他的祖父陈镜题,曾参与会审张汶详的录供研讯。据陈镜题回忆,当张文祥(汶详)供马新贻咸丰七年庐州失守,曾被其俘获,因不知马是庐州知府,把马与时金彪一起释放时,“问官相视错愕,录供者亦停笔不敢直书。”“张之万到江宁时,时金彪早从山西解到。张之万、魁玉提讯时金彪时,只有藩臬参与审讯,连审两次均未录供”。马新贻庐州被俘至今未见到经得起推敲的证据,但有一点可能是真实的,即后来人们所看到的供词是经过删改的,或者说有些供词录供者没有秉笔直书。这就难免物议纷歧,讹言蜂起,给后人留下了无数不解之谜。
张之万驰赴江宁会审
9月25日,张之万收到吏部咨文。30日从清江浦沿运河南下。
10月7日,张之万抵达江宁。
第二天,张之万传见参与会审的司道府县各员,了解整个审讯情况,争取各官员对审讯此案的意见。又调江宁知府蒯德模等加入审讯。接着提审张汶详,连审数日,并没用刑。孙衣言、袁保庆十分不满,要求严刑讯究。张之万不软不硬地说:“案情重大,不便徒事刑求。偿未正典刑而瘐死,谁负其咎?”老奸巨滑的张之万很清楚,这个案子不管怎样审,怎样结,都是两头不落人。审不出主使人,马家不愿意,朝廷更不满意。审出主使人,不是得罪的人更多吗?而且这些人也可能把自己“做掉”,岂不更悲?于是他采取拖延战术,慢慢地审,耐心等待曾国藩的到来。
10月12日,张之万送出第一道奏章:“该犯张汶详自知身罹重解,凶狡异常,连讯连日,坚不吐实,刑讯则甘求速死,熬审则无一言。既其子女罗跪于前,受刑于侧,亦复闭目不视,且时复有矫强不逊之词,任意污蔑之语,尤堪令人发指。臣又添派道府大员,并遴选长于听断之牧令,昼夜熬审,务期究出真情,以成信谳。”(13)同时与魁玉联衔报告,质讯中军副将喻吉三,以及武巡捕候补都司叶化龙等,追究防护失职之责。
由于张之万、魁玉拖延太久,12月9日上谕严加训斥,并一针见血地指出:“现已五旬之久,尚未据将审出实情具奏,此案关系重大,岂可日久稽延!”(14)张之万、魁玉的拖延政策,也遭到朝野抨击。给事中刘秉厚奏劾:“派审之员以数月之久,尚无端绪,遂藉该犯游供,含混拟结。”(15)案子拖延不结,招致更多传闻物议,于是朝廷震怒,12月9日、12日、18日连下三道谕旨。张之万、魁玉成了众矢之的。
12月12日,张之万、魁玉抛出精心炮制的“审明谋杀制使匪犯,情节较重,请比照大逆向拟,并将在案人犯分别定拟罪名摺,“奏道:“凶犯张汶详曾从发捻,复通海盗,因马新贻前在浙抚任内,剿办南田海盗,戮伊伙党甚多。又因伊妻罗氏为吴炳燮诱逃,曾于马新贻阅边至宁波时,拦舆呈控,未准审理,该犯心怀忿恨。适在逃海盗龙启等复指使张汶详为同伙报仇,即为自己恨,张汶详被激允许。该犯旋至新市镇私开小押,适当马新贻出示禁止之时,遂本利俱亏。迫念前仇,杀机愈决。同治七、八等年,屡至杭州、江宁,欲乘机行刺,未能下手。本年七月二十六日,随从混进督署,突出行凶,再三质讯,矢口不移其供,无另有主使各情,尚属可信。”(16)张之万、魁玉的奏结看来还算顺理成章,但最后露出了破绽。人命关天的法律文书,行文时竟用“尚属可信”四字,不知是何用心。上谕尖锐地指出,“马新贻以总督重臣,突遭此变,案情重大。张汶详供挟恨各节,及龙启等指使情事,恐尚有不实不尽,若遽照魁玉等所拟,即正典刑,不足以成信谳。”(17)于是除谕令曾国藩速回江宁外,再派刑部尚书郑敦谨作为钦差大臣携随员赴江宁复审。不仅主审大员撤换,就连司员也全部更换,既显示出朝廷处理此案的决心,也反映出对前审案人员的不满和失望。
曾国藩难莅两江
8月21日,马新贻遇刺的前一天,江苏巡抚丁日昌自江苏急匆匆地赶到天津,直奔直隶督署,与曾国藩密谈良久。22日上午,曾国藩回拜丁日昌,正是此时此刻,远在江宁的马新贻被张汶详刺伤。23日下午,曾国藩午睡,“心不能静”。此刻马新贻在江宁撒手人间。随后,丁日昌与曾国藩日日密谈,夜夜磋商。30日上午,曾国藩接到上谕,调他再任两江总督。曾国藩感到愕然,急召幕府和丁日昌、毛昶熙密商。曾国藩在处理天津教案中,一直受到中外抨击,列强嫌他惩处不力,国人骂他“残民媚外”,他自己也说:“数日来查讯津案,办理既多棘手,措施未尽合宜,内疚神明,外惭清议。”(18)此次让他回任两江,把他从泥潭中拉出来,应该说是一件好事。但是,9月2日他上了一道“谢调任江督恩因病请开缺摺”,固辞两江总督。他说自本年3月以来,衰病日甚,目病已深,恳请另简贤能,畀以两江重任,俟津事奏结,再请开大学士缺。朝廷也很会给“中兴名臣”戴高帽子,5日立即下旨:“两江事务殷繁,职任綦重,曾国藩老成宿望,前在江南多年,情形熟悉,措置咸宜,现虽目疾未痊,但得该督坐镇其间,诸事自可就理,该督所请另简贤能之处,著毋庸再议。”(19)上谕说的再明白不过了,有病也必须去。
10月20日,慈禧太后在养心殿东间召见曾国藩,命他速赴江宁。此时,先期回苏州的丁日昌有点沉不住气了,奏请饬曾国藩迅速赴两江任。可是曾国藩仍然坐在北京不动,这一来慈禧太后不耐烦了,11月1日再次召见他,见面就问:“尔几时起程赴江南?”
曾国藩磨磨蹭蹭,就是不起程,似乎对回任两江毫无兴趣。其实他一直密切关注江宁的事态发展。江宁将军魁玉,他的门生布政使梅启照、候补道孙衣言等给他频频来函。10月5日他给魁玉去信询问:“刻下廷旨已饬张子青漕帅驰赴金陵,妥为讯办,未知渐有端倪否?”(20)他非常关心那个背后主使审出来没有。丁日昌每时每刻都在传递着江宁案审的消息。且时论的发展对他极为不利,有人说马新贻被刺,是因为督抚不和。朝里也是浮浮扬扬,太常寺少卿王家壁直指马新贻被刺与丁日昌有关,他再次上奏说:“江苏巡抚丁日昌之子被案,应归马新贻查办,请托不行,致有此变。其子未知曾否到案,仍时往来该抚任所,臣所闻之言止此。闻此言者非臣一人,臣所闻者亦非一人之言,其言时皆相顾叹息,及向根询,则皆畏累不敢尽言。臣思陕西僻在西隅已有所闻,江南必有确实公论,属吏或难兼采,京师相距较近,亦必有所传闻。”“此其尤著者,丁日昌本系矫饰倾险小人,江南大小官员甚多,此事不疑他人,而独指该抚之子,难保尽出无因。或其子妄为而该抚不知,抑或与知而乘其驶赴天津,可以使人不疑,均难悬揣。”(21)
所谓丁日昌之子案,即1869年10月5日,太湖水师后营右哨勇丁徐有得、刘步标陪同哨官王有明到苏州看病。夜二更,徐、刘闲游妓馆,正遇丁日昌之子分发知府丁惠衡,侄监生丁继祖,与家丁等同游妓馆,双方发生争执。苏州亲兵营补用游击薛荫榜带亲兵胡家岳、丁玉林(丁日昌族人)巡夜,看其滋事,责徐有得40军棍。徐不服,又遭重责,4天后徐有得因伤死亡。丁日昌看到子侄闲游妓馆滋事,致勇丁被责酿命,不得不上奏,自请议处。上谕命马新贻审理此案,丁继祖投案,丁惠衡传唤未到。据丁日昌说,丁惠衡夜里越墙逃匿,不知去向。此案因丁惠衡拒不到案,一直拖到1870年7月6日才结案。此案结案后40多天,马新贻被刺,此时丁惠衡仍未归案。故有太常寺少卿王家壁之奏。
丁日昌眼看大火要烧到自己身上,如坐针毡,他希望曾国藩回来主持江宁刺马案的审理,曾国藩毕竟曾是自己的东家,许多问题自会由他摆平。于是急急上了一道摺子,“请饬曾国藩迅速赴任。”(22)这道折子倒也很符合慈禧太后的心意,10月29日立即下旨,督促曾国藩起程赴任。可是朝廷未必知道丁日昌的奏摺别有一番深意。
11月7日,曾国藩终于抬起脚,踏上南下的旅途。12月6日,当他还在旅途尽情享受运河两岸风光、沿途美景的时候,上谕已免去丁日昌江苏巡抚之职,调补张之万任江苏巡抚,张兆栋升授漕运总督。12日曾国藩抵达江宁,他自京抵宁用了36天。14日,接印视事。从清廷调他任两江总督,到他正式上任,历时3个多月。
第二天上午,张之万急急忙忙交接案件,下午就匆匆跑回清江浦去了。曾国藩很沉得住气,一直到郑敦谨抵江宁,这两个多月的时间里,从未主持过审理案件。只在郑敦谨来到的前一天,他才调阅案卷,记下有关案犯的名字。这段时间里他在干什么呢?一是接客聊天,二是看《阅徽草堂笔记》。如果说这两个多月有关于刺马案的活动,那就是他给马新贻作了一幅挽联,前往吊唁了一番。他对这个案子为什么一直采取拖延回避的态度?恐怕有深层次的原因。邓之诚在《骨董三记》中说:“国藩不欲深求,必有不能深求者在。”
郑敦谨星夜使江宁复审
1871年1月7日,郑敦谨入宫请训,随即装束就道,驰赴江宁。随带司员仍是跟随自己去山西查案的现任刑部满郎中伊勒通阿、汉郎中颜士璋。郑敦谨一行星夜奔驰,时值大雪封路,坐轿难以行走,他们徒步涉雪而行。据颜士璋《南行日记》记载,途中多人冻伤,他自己的蓝布棉衫被树枝多处挂破,到江宁时棉絮外露,不堪入目。由于沿途雨雪阻滞,直到2月18日才抵江宁。这一天是大年除夕。正月初二即关门审案。参加会审人员有:钦差大臣郑敦谨和他的随员伊勒通阿、颜士璋;曾国藩和他委派的江安粮道王大经、江苏题补道洪汝奎;后来又增加候补道孙衣言、袁保庆。
郑敦谨雄心勃勃,非要把这天下疑案审出个水落石出不可,也不枉他那个“铁面无私”的称号。连讯14天,该犯一味狡展,毫无确供。与郑敦谨并坐正堂的曾国藩,一直默默地听着很少发问,最后对郑敦谨淡淡地说:“将来只好仍照魁、张二公原奏之法奏结。”(23)此时郑敦谨一切都明白了,难怪自己连审14天,终没有结果,原来他们早已设计好了。他心里凉了半截,原来这案子是不能深究的。他反复思考着,不管怎样这案子还是要结呀,老佛爷正眼巴巴地等着呢。唉!要尽快离开这是非之地,不然拖久了自己也要陷进去。他打定主意,熬审不用刑,堂威喊得震天响,那是做给别人看的。孙衣言、袁保庆可是坐不下去了。孙衣言看着吃得白白胖胖的张汶详,对郑敦谨说:“贼悍且狡,非酷刑不能得实。”(24)郑搬出魁、张的法宝堵孙的口,不过话说的更好听一些。
3月19日,郑、曾联衔上奏:“会同复审凶犯行刺缘由,请仍照原拟罪名及案内人犯按例分别定拟。”奏结比张之万、魁玉原来的定拟叙述更加详细,取供、采证、行文更加缜密,但基本内容不出前者,这就是仍照原拟定的意思。所不同的是:第一,特别强调张汶详“听受海盗指使并挟私怨行刺”,“实无另有主使及知情同谋之人”。(25)第二,对张汶详量刑更加残酷,除了“按谋反大逆律问拟,拟以凌迟处死”外,又增加了一条“摘心致祭”。(26)
当郑敦谨、曾国藩拟好奏结,要孙衣言、袁保庆签字画押的时候,这二位拿出了杀手锏,拒绝在奏结上“书诺”(签字)。不过,郑敦谨、曾国藩是何等人物,他们也有应对的办法。他们在奏结中根本不提孙衣言、袁保庆参加会审一事,把朝廷蒙在鼓里。
在上奏的同时,把供招抄录分送军机处、刑部存案。郑、曾这一手很厉害,首先存案,造成既定事实。意思很明白,这是最后定谳。郑、曾在另外的夹片中使用的措词仍然是:“该犯供词,尚属可信。”(27)这一措词是张之万、魁玉在原拟中使用的,为此清廷斥责他们,“不足以成信谳。”而今郑、曾使用,倒不为过,人言人殊。
郑、曾、张、魁四人反复公开声明,“毫无确供”,那么明知无确供,还要如此定谳,这个定谳当然不是信谳。主审大员明知不应为而为之,何故?可是,朝廷最终也不得不接受这一事实。3月26日,谕旨下达,肯定了郑、曾的奏结。4月4日,曾国藩奉旨监斩,将张汶详凌迟处死,并摘心致祭。
孙衣言不争一时争千秋,他在给马新贻写的神道碑铭中,慷慨激昂,秉笔直书,“贼悍且狡,非酷刑不能得实,而叛逆遗孽,刺杀我大臣,非律所有,宜以经断,用重典,使天下有所畏惧。而狱已具且结,衣言遂不书诺。呜呼!衣言之所以奋其愚戆为公力争,亦岂独为公一人也哉!”(28)孙衣言的文章一出,震惊朝野,舆论大哗,就连慈禧太后也知道其中大有隐情。但是,总不能为了一个死人,去动摇大清江山啊。斯人已作古,让他去吧,无非加恩赐恤,以慰忠魂。
终觉疑案之未明
时人传言,张汶详刺杀马新贻的根本原因,是因为马新贻渔色负友,张汶详为友复仇。果真如此,孙衣言、袁保庆作为马新贻的亲信,自始至终都参加了审讯,那么,魁玉、张之万、梅启照给他设计了一个“海盗挟仇报复”的结案,不是更体面吗?何以苦苦追求,以得确供呢?再说马新贻的四弟马新自幼跟随左右,直到马新贻被刺身亡,马新贻的事情他是再清楚不过了。如果马新贻因渔色负友而遭刺杀,已经给他一个体面结局,马新为此应该感恩不尽,为什么一直悲呼终觉疑案之莫明,希望时人和后人给以研讨呢?
其实郑敦谨心里很明白,他只能以苦笑对之。未等圣旨下达,更没等张汶详正法,他愤然离开了江宁。曾国藩送他程议,他分文不收,两个随行郎中每人收了500两银子。曾国藩和司道各员送他到江边,他板着面孔,头也不回地扬帆而去。
郑敦谨并未回京交旨,走到清江就停了下来,打发两个郎中代他回京交旨,声称有病不能回京。钦差大臣不回京交旨,按清制是要治罪的。曾国藩觉得有点对不住这个湖南同乡,借巡视地方为名,到清江去看他,百般安慰,劝他回京赴任。朝廷迭下谕旨,命其回京。他以有病为托词,请求开缺,并终生不再为官。
郑敦谨的两个助手回京后悄然而失。6月,颜士璋被放到兰州,虽是给了一个没有实缺的知府,与充军流放所差无几,不久回籍赋闲。伊勒通阿,8月19日“给全俸以养余年”(29)也回老家去了。
所有这一切,都使人们感到背后有一股强大的势力,有一双无形的手在左右着这一切。有人说是慈禧太后。不,慈禧太后没有理由杀一个既无兵权,又不属于任何派系的马新贻。正是她,同治七年召见马新贻,密旨马新贻调查湘军攻陷天京后太平天国金银财宝的去向。
太平天国经营10年,各种粮饷自不必说,天王府金银财宝堆积如山,其他王府、将军府也有不少收藏。曾国荃攻陷天京,纵湘军抢掠数天。为了灭迹,又放了一把火,大火烧了几天几夜不息。湘军均饱私囊,大车小辆向湖南老家运送财物,几年中,湘军子弟抢购土地遍及湘鄂。朝野议论纷纷,恭亲王颇有微词,慈禧太后心中不快。尤其令朝廷坐卧不安的是,十几年来湘军的实力迅速膨胀。太平天国失败后,人们传言曾国藩有野心,其实他的部下早就怂恿他谋取帝位。在与太平军作战时,清廷不得不依重湘军,但是,如今太平军被“荡平”了,她能允许曾国藩在江南坐大吗?东南卧着一只虎,她睡觉也不安心。于是她把曾国藩调离江宁,派马新贻任两江总督,迅速裁撤湘军。
江宁是湘军攻下来的,两江一直被湘军视为私地,他们在那里经营了数年,岂能轻易让给马新贻。马新贻几十年来一直没有自己的军队,孑然一身来到江宁,如入龙潭虎穴。难怪李鸿章说:“若七年秋不妄更动,或谷山僻在海滨,竟免斯厄。”(30)马新贻被刺,朝廷心中明白,为了不致激起兵变,动摇清王朝的统治,赶紧调曾国藩回莅江宁坐镇。从此,两江总督宝座长期掌握在湘系手中,其他人不敢问津。李鸿章一语道破天机:“湘人习气之重,他人视为棘手,……选州必于湘人,朝廷亦深顾虑。”他给曾国藩交了底,“两江地大物博,断非师门莫办。”(31)而马新贻独犯其忌。
太平天国失败后,湘军的劣根性充分暴露出来,他们比土匪还要凶残,明目张胆地肆疾抢掠。左宗棠直言不讳地批评湘军,他认为这都是胡林翼为了一时对付太平天国,招募剧盗所致。曾国藩对湘军的为非作歹也很清楚,他说:“余设立水师,不能为长江除害,乃反为长江生害。”(32)
清末施行裁勇改兵制度以后,几万湘军士卒被裁撤,其中不乏将领。这些人并不回乡务农,而是到处游荡掳掠。有些人参加了哥老会,有些人本来就是哥老会成员。湘军裁撤扩大了黑势力,散兵游勇又与黑势力结合,成为社会的一大公害。马新贻在惩治散兵游勇时非常严厉,尤其是他任命以剽悍著称的袁保庆为营务处总管,抓到为害百姓、有非法行为的散兵游勇就地正法。散兵游勇和黑势力对他恨之入骨。曾任江苏巡抚、湖广总督的郭柏荫对其孙郭公铎说:“张汶祥(汶详)行刺有幕后怂恿者,应是这一类人物,最初有意制造流言的,也是他们。”(33)高拜右在《刺马案与湘军》中说:“刺马案,终清之亡,迄莫详其真相,实则马之死,死于湘军之嚣张气势。”
那个曾给孙衣言透过口风的颜士璋颇有心计,他写了一本《南行日记》,记述了赴宁的全部过程。据他的曾孙颜牧皋说,日记中写道:“刺马案与湘军有关。”“刺马案背后有大人物主使。”
张汶详刺杀马新贻,在警卫森严的督署重地一扑而中。马新贻被刺后,立即有“刺马案”戏文上演,而且正值乡试,安徽学政殷兆镛出试题,竟然寓其讥讽,乔松年也来凑热闹,写了一首歪诗作证,湘军将领给张汶详立碑等等。所有这一切都说明刺马案是一件有计划、有组织的政治谋杀事件。从案件的实施,到舆论的有力配合,以及对审案的精心策划和对结案的精明设计,都说明它出自高人之手。
马新贻被刺身亡,又有身后之玷,人们津津有味地谈论着桃色绯闻,而且又有为友复仇,义薄云天的侠义故事,迎合人们猎奇的心理,适应玩家的口味。若马新贻不死,也是百口莫辩。史家亦是望而却步,因为谁也不愿意去为一个渔色负友的小人辩白,冤不冤由他去吧。妙哉!高明哉!湘军及其首脑们痛痛快快地给社会开了一个玩笑,也把历史玩于股掌之中。
注:
(1)《谕赐碑文》,见《马端敏公年谱》,光绪三年,武林任有容斋刻。
(2)曾国藩:《曾国藩全集》,岳麓出版社,1987年版。
(3)李鸿章:《李鸿章全集》,海南出版社,1997年版。
(4)张汶详,有的写作“张文祥”,也有的写作“张汶样”。据说张汶详原
是“张文祥”,旧官府往往在犯人名字上加三点水或草字头,以示
山贼或草寇,“张文祥”就写成了“张汶详”。笔者认为有这种可能
性,但毕竟无据可考,仅仅是猜测或类比而已。为尊重原资料的客
观性,笔者仍写成“张汶详”。
(5)《马端敏公奏议》,附录,光绪二十年,闽浙督署校刊。
(6)国立故宫博物院(台北)《军机档》,第2766箱,第102490号;或
见《清代起居注册·同治朝》。
(7)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《上谕档》。
(8)国立故宫博物院(台北)《军机档》,第2766箱,第102490号,或
见《清代起居注册·同治朝》。
(9)国立故宫博物院(台北)《军机档》,第2766箱,第102456号,
(10)《马端敏公奏议》,附录,光绪二十年,闽浙督署校刊。
(11)马新:《马端敏公年谱》,附录,光绪三年,武林任有容斋刻。
(12)马新:《马端敏公年谱》,附录,光绪三年,武林任有容斋刻。
(13)国立故宫博物院(台北)《军机档》,第2766箱,第103266号。
(14)国立故宫博物院(台北)《军机档》,第2766箱。
(15)国立故宫博物院(台北)《军机档》,第2766箱。
(16)《马端敏公奏议》,附录,光绪二十年,闽浙督署校刊。
(17)《马端敏公奏议》,附录,光绪二十年,闽浙督署校刊。
(18)曾国藩:《曾国藩全集》,第7277页,岳麓书社,1987年版。
(19)国立故宫博物院(台北)《军机档》,第2766箱。
(20)曾国藩:《曾国藩全集》,第7277页。岳麓书社,1987年版。
(21)曾国藩:《曾国藩全集》,第7228页。岳麓书社,1987年版。
(22)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《上谕档》。
(23)曾国藩:《曾国藩全集》,第1398页。岳麓书社,1987年版。
(24)孙衣言著:《孙文斋诗文抄》。
(25)国立故宫博物院(台北)《军机档》,第2766箱,第105995号。
(26)国立故宫博物院(台北)《军机档》,第2766箱,第105995号。
(27)国立故宫博物院(台北)《军机档》,第2766箱,第105995号。
(28)孙衣言:《孙文斋诗文抄》。
(29)桂清杨:《清代起居注册·同治朝》,(台)联合报文化基金会国学
文献馆影印本,1983年版。
(30)李鸿章:《李文忠公全书》,朋僚函稿卷10,第23页。
(31)李鸿章:《李文忠公全书》,朋僚函稿卷10。
(32)曾国藩:《曾国藩全集》第1399页,岳麓书社,1987年版。
(33)参见张景樵:《马新贻被刺疑案鳞爪》,载于《山东文献》第5卷,第3期。